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1-09-20浏览次数:185

学校各单位:

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快乐祥和度过节日,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安全工作相关提示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强化政治自觉,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以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危化品安全、食堂和食品安全、校舍及建筑施工安全等领域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细致开展安全隐患。

1.各单位要完成常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防火巡查和自查是否进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长期运行的设备检修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实验室(研究室)的安全管理等;

2.保卫处要对校园交通、治安及消防进行全面排查,并协同相关部门对学生公寓、食堂、幼儿园、部分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重点部位联合检查。负责各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各楼宇公共区域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及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配置是否齐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学生工作处要对学生公寓安全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外来人员管控、违规用火用电、违规接线、室内吸烟、及储物间安全,保证公寓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4.教务处和科研处要加强实验设备及场所、实验用品仓库和实训基地安全隐患排查;

5.现代教育中心重点检查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情况。包括设备运行、网络攻击、信息发布及应急管理情况;

6.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学校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要从校舍安全、食品安全、生产施工安全、电气线路安全、水源地安全、校车安全入手,加强隐患排查;

7.资产运营中心、科技园要对体育馆等运营部门及入驻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三、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台账中要明确到风险内容、涉及人数和金额、易发生风险时点、防范化解措施、防范化解主要负责任人、化解时限等内容。同时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四个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积极推进落实;自身难以解决的,要报主管校领导协调解决,同时要采取临时性强化措施,严防责任事故。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季节特点、区域特征、学生层次,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入学新生的应急技能演练。要注重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在学生中开展好交通出行、预防溺水、防不良贷款、防诈骗、防欺凌、防渗透、防传销、禁毒禁赌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觉守法和抵御不良侵蚀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师、后勤管理人员等校园安全管理队伍各类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基层管理水平,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双节”期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制度和单位领导24小时到岗带班值班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工作岗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员在岗、全程在岗,做到24小时衔接无缝隙,监管无死角。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宿规程,加强安全工作巡查,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改。要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强化首报意识、主动意识,对于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反馈,对于重大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做到“边核实边报告、边处置边报告”。

 

 

 

保卫处

20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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