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假期校园安全工作提示

发布者:王晓明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次数:10


关于中秋、国庆假期校园安全工作提示

 

学校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双节放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就双节期间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好各级安全岗位职责,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加强工作领导,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切实把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假前,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消防安全、交通出行、预防溺水、实验室安全、电信诈骗等方面安全知识,提高识别风险、规避风险、自救自护的能力,切实增强学生、家长、教职工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工作

各单位要在假前开展一次针对消防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燃气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等安全检查。要重点开展对食堂、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危险品仓库、实验室、物资仓库等事故多发部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人,逐一防范化解。各单位能解决的,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对于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隐患,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四、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一)假期开放的实验室、研究室请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

(二)加强留校学生管理,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留学学生安全管理,开展宿舍安全巡查。

(三)从严组织集体活动,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要求开展活动。

(四)后勤管理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等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好假期生产活动,确保生产安全。

五、加强值守,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加强值班工作,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脱岗、漏岗。各级值班人员,发现安全问题严格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遇到紧急和重要情况,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6390080

 保卫处报警电话: 86390110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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