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晓明发布时间:2024-07-12浏览次数:99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区域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巡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对本单位责任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或接报各类突发性事件及时处理并按信息报送程序逐级报告情况,不准瞒报、迟报或漏报。

二、开展暑假前的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在暑假前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分辨是非的能力、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管理,提高群防群治能力。各单位假前要对本单位责任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不安全稳定因素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学生公寓、图书馆、食堂、锅炉房、配电室、水源地、实验室、化学品库房、外聘人员休息场所等重点部位,放假期间要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防止发生各类事故。实验室、研究室等场所夜间进行实验项目,需安排专人值守,并由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备案。

五、保卫处要加强消防、治安及校园秩序管理,重点部位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监管物业保安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巡逻路线和频次,维护校园秩序,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学生处统筹,各教学单位配合对全体学生开展离校返乡安全教育,加强交通安全、防溺水和防诈骗警示教育。对假期留校学生,各学院安排辅导员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坚持每日晚点名制度,每周不少于2次深入学生寝室进行实地踏查,做好查寝记录,杜绝学生私自夜不归寝和留宿外人行为。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宿舍安全巡查,着重检查假期期间公寓出入验证、来访人员登记。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私接乱接电源线。

七、团委统筹,各单位配合加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进行一次行前安全教育。对申报的实践活动进行安全因素审核,引导学生不到危险区域开展活动。

八、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统筹,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各教学单位配合,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假期因工作需要开放的实验室要向主管部门备案,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各教学单位要对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进行封闭管理,定期巡查。假期实验室管理实行导师(课题组)负责制,加强实验室使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九、网络信息中心要做好校园信息设备运行安全隐患排查,监督进校服务运营商做好设施设备的巡查、检修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十、后勤管理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要对校内保障、经营场所、施工单位以及入驻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定期巡查检查。关注气象预报,针对极端天气提前预警,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校园安全服务电话:

西  区:86390110

南  区:86392110

东  区:86396110

 

 

 

              保卫处

            202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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