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优化校园交通环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车辆不按位、指示箭头停车,跨线停车、主干道、道路转弯处停车的管理。近期检查发现违规停车现象严重的区域主要为新主楼前后道路、新主楼北侧道路、一号楼周围道路。部分驾驶员随意停放车辆现象比较严重,有的车辆在主干道停靠,有的占用停车场出入通道,人为造成拥堵,给其他车辆通行带来极大不便,影响了正常的停车秩序和行车安全。
二、校园停车场(位)是学校公务活动、教职工进校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的专用场所,原则上不得过夜停放,任何单位和个人车辆不得长期占用学校停车位,保卫处将对长期占用学校公共停车资源的车辆进行排查,督促驾驶员及时驶离。
三、机动车校内行驶不应超过30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严禁校内道路争道抢行。未在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行驶手续的电瓶车、摩托车禁止进入校园,严禁电瓶车及蓄电池进入楼宇充电。
四、保卫处将开展全路段、全时段校内道路机动车辆违规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将予以现场纠正并采取摄录等方式记录违规行为,针对违规情况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将通过告知、曝光、警告、锁车、限行等方式处理违规停车行为。
五、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本部门教职工提交的车辆信息,保卫处近期将对校内通行授权车辆进行年度审查。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师生,校园内通行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