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安全稳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元旦、寒假期间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现将有关安全稳定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细则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元旦、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各单位要加强管理,提高群防群治能力。假前要对本单位所管部位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冻、防破坏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不安全稳定因素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自检情况,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确保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无事故。
三、对假期留校学生,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宿舍安全巡查,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禁止私接乱接电源线。
四、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财务室、锅炉房、配电室、水泵房、化学品库房等重点部位放假期间要断电、断水,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严禁违规用火、用电或做饭,超过12小时的实验项目必须安排专人值守,并报保卫处备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五、切实抓好寒假前的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在寒假前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防盗、防抢、防火、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严加防范传销组织和邪教组织,提高师生分辨是非的能力、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寒假期间各单位人员要严格履行新冠肺炎防疫要求,严格执行白名单审核制度。非校内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及楼宇,如有因公需要进入校园的人员及车辆,主管部门提前进行白名单网上审批程序,测体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内各楼宇实行人员管控,师生凭一卡通进入各楼宇,在门卫处验证、测体温,无异常后进入。
七、要认真落实三级值班制度。各级值班人员要严格值班制度,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要对安全责任范围的区域安全状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或接报各类突发性事件及时处理或按信息报送程序逐级报告情况,不准瞒报、误报、迟报或漏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八、保卫处要加强对物业保安人员的监管,督促安保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巡逻路线和频次,维护校园秩序。师生遇到困难、受到不法侵害或发现违法行为时,请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
西区:86390110;
南区:86392110;
东区:8639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