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2018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黑教安函〔2018〕624号)要求,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保持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在学校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行安全自检自查
1.2018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各单位开展1次安全工作的自检自查。
2.学校将于12月初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校安全检查。
二、安全自检自查的主要内容
1.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着重突出防火和防盗。
2.着重对实验室、危险品库、学生公寓、食堂、配电房、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尤其是用火、用电和危化品安全。
3.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同时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检查与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做好每日防火巡查。
4.对各自分管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挪作他用,并做好夜间防火巡查。
5.按照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2018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详见附件)要求进行安全相关工作检查。
三、自检自查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检自查的组织领导,将本单位自检自查工作落实到人,把好安全教育和检查关,防范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
2.各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并按《哈尔滨理工大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关于隐患上报流程的要求逐级上报,学校统筹安排整改,确保不发生事故。
3.各单位自检自查后,要形成本单位安全检查情况报告,电子版于11月30日下班前报送保卫处邮箱:bwcbgs@hrbust.edu.cn。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保卫处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