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工作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0-09-28浏览次数:4174

校内各单位:

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黑安办发〔2020〕21 号)和省教育厅《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黑教安函〔2020〕90 号,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一)的要求,参照《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暨“四个一”建设实施指南(试行)》(黑教发〔2018〕22 号)(见附件 2)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推进我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构建平安校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部门要完成“两台账、一图、一栏、一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安全风险告知栏和岗位告知卡)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

二、工作任务

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标准规范完成“两台账、一图、一栏、一卡”建设任务。

(一)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各部门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制定工作方案,保障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定期检查本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运行成效。分管负责人要全过程组织、协调和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全面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内容和跟踪管理。全体教职工要全程参与风险点排查、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二)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各部门要根据相关要求,合理划分风险排查区域,对教学场所、设备设施、生活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梳理汇总各类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分级,确定风险类别,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红、橙、黄、蓝级(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

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研究防范安全风险的各项措施办法。结合组织架构,以风险等级越高管控层级越高为原则,逐一明确风险管控层级(比如校级、安全管理部门级、院系级、岗位级等)。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台账应包括风险点名称、风险描述、可能导致事故类型、风险等级、风险管控措施、管控层级、排查频次和责任人等内容。

2.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各部门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各区域风险,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根据各区域风险等级合理确定管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管控。

3.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将本区域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进行公告。

4.张贴佩戴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各部门要在各岗位工作区域张贴或要求相关人员佩戴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岗位主要安全风险、隐患、可能引发事故类型、管控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教职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5.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各部门要基于风险管控措施,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各管理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隐患排查范围、频次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清单、即时整改,无法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消除。

(三)持续提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水平 

各部门要持续改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调整,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升。要高度关注教学环境、生活环境、周边环境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要根据风险变化,及时调整日常安全隐患检查项目,跟踪隐患整改进程,确保隐患及时“清零”。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对本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进行统筹部署,确保各项风险可控、在控。对机制建设组织机构未成立、建设工作未启动、责任落实不具体、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统筹,密切衔接。各部门要将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教学科研发展紧密结合,引导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保卫处将于2020年9月29日下午3点30在测通学院E904会议室举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专项培训会,请各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信息员参加。

(三)工作完成时限。各部门可参考借鉴试点高校黑龙江大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3),于2020 年 10 月 15 日前将本部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础性相关材料(见附件4)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保卫处防火科205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bwc_fhk119@163.com。推进实施中如有疑问请及时沟通,联系人:蔚明国,联系电话:86390255。

 

附件:1. 省教育厅《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黑教安函〔2020〕90 号)

2.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暨“四个一”建设实施指南(试行)

3.黑龙江大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相关材料模板

4.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相关材料(附件1-7)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pdf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暨“四个一”建设实施指南(试行).pdf附件3:黑龙江大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相关材料模板.rar附件4: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相关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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